台灣移工申請共通作業流程

🔍 資格確認 → 國內求才 → 申請許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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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格確認與前置作業

依類別完成特殊前置條件:
• 家庭看護:符合照護條件
• 製造業:產業級別認定
• 營造業:工程證明
• 機構看護:床位證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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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內求才程序

完成國內求才義務:
• 全國性就業資訊網登載
•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求才登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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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
申請證明與許可

• 本國勞工招募不足
• 申請求才證明書
• 向勞動部申請招募許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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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
各國駐台辦事處認證

僅機構看護、製造業、營造業
國籍有分:
• 越南
• 泰國
• 印尼
• 菲律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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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
引進移工

自國外引進或國內接續通報:
入境通報
健康檢查
移民署居留通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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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
申請聘僱許可

• 向勞動部申請聘僱許可
• 申請居留證、健保、勞保
正式開始聘僱關係

註:製造業、營造業等法人單位須向「地方勞工局」申請無違反勞工法令證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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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
聘僱期間管理

定期健檢:6、18、30個月
• 聘僱許可期間管理
• 提前解約處理
確保合法聘僱關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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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

延期申請

屆滿前2~4個前提出申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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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

離境備查

• 向勞動部辦理離境備查
免辦:聘期屆滿出國
• 完成聘僱程序
結束聘僱關係

台灣移工申請共通作業流程

🔍 第一階段:資格確認與前置作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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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格確認與前置作業

特殊前置條件(依類別而異):
• 家庭看護:被看護者符合年齡/病況/長照需求等條件
• 家庭幫傭:符合子女數量或照顧點數要求
• 機構看護: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床位數證明文件
• 製造業: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產業級別認定(效期6年)
• 營造業:工程主辦機關開立證明或資格認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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🔍 第二階段:國內求才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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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內求才程序

所有類別均須完成國內求才義務:
1. 於全國性就業資訊網登載求才
2. 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才登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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📝 第三階段:申請證明與許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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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證明與許可

1. 本國勞工招募不足
2. 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開具求才證明書
3. 向勞動部申請並取得招募許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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🛂 第四階段:各國駐台辦事處認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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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國駐台辦事處認證

(僅機構看護、製造業、營造業需要此步驟) 國籍有分:
• 越南
• 泰國
• 印尼
• 菲律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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👥 第五階段:引進移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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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進移工

1. 自國外引進或國內接續通報聘僱移工
入境通報
健康檢查
移民署居留通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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📋 第六階段:申請聘僱許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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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聘僱許可

1. 向勞動部申請並取得聘僱許可
2. 依法申請居留證、健保、勞保
3. 正式開始聘僱關係

註:製造業、營造業等法人單位須向「地方勞工局」申請無違反勞工法令證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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🏥 第七階段:聘僱期間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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聘僱期間管理

1. 定期健康檢查
• 自聘僱許可始日起6、18、30個月至指定醫院辦理健康檢查

2. 聘僱許可期間屆滿處理
• 提前解約:於聘期屆滿日前15日之前解約離境者,應向地方政府辦理終止聘期續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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🔄 第八階段:延期申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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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期申請

屆滿前2~4個前提出申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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🛫 第九階段:離境備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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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境備查

向勞動部辦理離境備查

免辦條件:
聘期屆滿出國或完成聘僱出國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