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申請前必讀| 外籍看護的工作內容!
外籍看護的工作範圍,主要是針對被照顧者(如長者、身心障礙者或病患),提供日常生活照護、基本醫療輔助,以及與照護相關的家務支援。
日常生活照護
- 協助穿衣、餵食、如廁、沐浴
- 翻身拍背,預防褥瘡
- 陪伴與簡單溝通,維持心理健康
基本醫療輔助
- 量測血壓、體溫、血糖等生命徵象
- 按照醫囑給藥
- 陪同就醫與紀錄健康狀況
相關家務協助
- 準備被照顧者的餐食
- 清洗衣物、整理臥室
- 維持個人生活空間的整潔
我們家適合申請外籍看護工嗎?
是否適合申請外籍看護工,主要取決於以下幾個面向:
1. 照顧需求程度
若被照顧者失能,需要 24 小時照護,聘僱外籍看護工會比鐘點看護或僅依靠家人更合適。
2. 家庭狀況
- 照顧需求程度高:若被照顧者失能,需要 24 小時照護,聘僱外籍看護工比單純請鐘點看護或依靠家人更方便。
- 家庭人力不足:若家屬白天需上班,無法長時間陪伴照顧。
- 居住環境:需有適合外籍看護居住的空間,並能與被照顧者協調生活習慣。
3. 經濟能力
- 薪資成本:外籍看護工的每月薪資約新台幣 2 萬多元。
- 額外費用:需另加食宿、勞健保、仲介費等,家庭需先評估財務負擔。
4. 居住空間與生活習慣
外籍看護需與家庭同住,必須預留住宿空間,並考慮是否能與被照顧者建立良好生活共識。
申請外籍看護需要具備什麼資格?
申請外籍看護主要有兩大資格途徑:
- 持有身心障礙證明:符合「特定身心障礙項目」者,可直接申請外籍看護。
- 依照評估量表結果:透過「巴氏量表」或「長照需求評估量表」,證明被看護人有「全日照護」、「嚴重依賴照護」或「輕度以上依賴照護」需求,並需經指定醫院進行專業評估。
- 長照 2.0 使用者:已連續使用居家照護、日間照顧、家庭托顧等服務滿 6 個月以上。
- 年齡滿80歲以上:無醫療或長照照顧服務證明,持身分證明文件者。
依年齡與巴氏量表申請條件
- 未滿 80 歲:需有全日照護需求,例如巴氏量表評分 30 分以下。
- 80~84 歲:需有嚴重依賴照護需求,例如巴氏量表評分 60 分(含)以下。
- 85 歲以上:需有輕度依賴照護需求,只要巴氏量表中 有任一項失能 即可。
免巴氏量表的其他資格
- 失智評估量表(CDR):達到特定分數標準。
- 長照服務使用紀錄:持續使用長照服務達一定時間。
- 特定年齡的癌症患者:例如高齡癌症患者,可依規定直接申請。
雇主(申請人)與被看護者的關係
雇主(申請人)與被看護者必須具備符合法定的親屬關係,一般包括:
- 配偶
- 直系血親:父母、子女、祖孫等
- 三親等內旁系血親:兄弟姊妹、叔侄、舅甥等
- 姻親或繼親:繼父母、繼子女、配偶之父母(或繼父母)、子女(或繼子女)的配偶
特殊與例外情況
在特定情況下,也能由非親屬人士申請聘僱外籍看護:
- 無親屬在台:若被看護者在我國沒有任何親屬,可由無血親關係者擔任雇主。
- 專案核定:遇有特殊情況,經政府主管機關審查同意,可破例由非親屬擔任雇主。
- 被看護者本人:若無合適親屬,也可由被看護者本人作為雇主,直接聘僱外籍看護。
外籍看護怎麼申請?6 步驟教你輕鬆搞懂聘僱流程
申請外籍看護工其實不難~我們用六個步驟幫您說明,讓流程更清楚。
第1步:申請資格確認與需求評估|誰可以提出申請?
雇主(申請人)和被看護者之間,要符合一定的親屬關係!
申請人與被看護者需具備下列合法親屬關係之一:
- 配偶
- 直系血親:父母、子女、(外)祖父母與(外)孫子女
- 三親等內的旁系血親:兄弟姊妹、伯叔姑姪、舅姨甥
- 繼親及姻親:繼父母、繼子女、配偶之父母(或繼父母)、子女或繼子女之配偶
- 祖孫姻親:祖父母與孫子女之配偶、繼祖父母與孫子女、繼祖父母與孫子女之配偶
若被看護者在台灣無親屬,或遇特殊情況經主管機關專案核定,可由 非親屬人士擔任雇主,或由被看護者本人提出申請。但若由本人申請,需指定一位具行為能力的人代為履行雇主責任。
第2步:確認照護者資格|被看護者的資格有哪些?
被照顧者必須符合以下其中一項條件,才具備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的資格:
一、現行資格(需經指定醫院評估)
被看護者需至政府指定醫院,進行 巴氏量表(ADL)失能評估,符合以下條件之一:
- 未滿 80 歲:巴氏量表 35 分以下,需有全日照護需求。(若超過 35 分,醫師需註明患者確實需要全日照護)
- 80–84 歲:巴氏量表 60 分以下(含 60 分),需有嚴重依賴或全日照護需求。
- 85 歲以上:巴氏量表中只要 任一項失能(例如評分 95 分,但有一項失能),即可申請。
二、新制「80 歲以上免評巴氏量表」資格(2025 年 8 月 1 日起生效)
根據《就業服務法》第 46 條修正條文,新增以下放寬規定:
- 年滿 80 歲以上長者:免巴氏量表,不論有無失能,只要憑身分證明即可申請。
- 70–79 歲第二期以上癌症患者:免巴氏量表,持醫師診斷證明即可申請。
三、特定身心障礙者
若領有 身心障礙手冊,且符合特定障礙項目與等級者,也可直接申請:
- 平衡機能障礙(重度)
- 智能障礙(重度)
- 植物人(重度)
- 失智症(輕度以上)
- 自閉症(重度)
- 染色體異常(重度)
- 先天代謝異常(重度)
- 其他先天缺陷(重度)
- 精神病(重度)
- 肢體障礙(重度,限部分疾病)
- 罕見疾病(重度,限部分疾病)
- 多重障礙(至少具上述任一項)
- 重要器官失能(呼吸器官重度、吞嚥機能中度)
特別提醒:持有特定身心障礙證明者,可免醫院評估,直接經由長照中心完成「國內求才推介」,並於 60 日內向勞動部申請許可。
第3步:資格審查|長照中心會如何審查資格?
當被看護者及雇主資格確認後,就可向各縣市長照中心提出申請外籍看護工。長照中心會優先推介本國籍照顧服務員,若無法成功推介,才會進入聘僱外籍看護工的程序。
- 填寫申請表單
- 雇主須填具【申請聘僱外籍看護工基本資料傳遞單】,送至被看護者現居地的長照中心。
- 【特別提醒】:申請人欄位務必正確填寫雇主姓名與可聯絡電話,以便後續通知。
- 提交相關文件(依被看護者資格不同而有所差異):
- 持有特定身心障礙證明者
可不經醫院評估,直接辦理長照中心推介本國籍照顧服務員。 - 符合衛福部指定醫院專業評估者
- 先至公告指定醫院接受專業評估,由醫療團隊開立「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」。
- 醫院於 2 天內將副本與申請表寄至被看護者所在地長照中心。
- 【特別提醒】:醫療評估效期為 1 年,需於效期內完成招募許可申請,避免評估過期失效。
- 其他符合條件者
- 使用長照服務(居家照顧、日間照顧、家庭托顧)連續 6 個月以上。
- 經醫師診斷符合公告之特定病症或病況。
- 被看護者一年內曾接受外籍家庭看護工或中階技術家庭看護工照顧。
- 持有特定身心障礙證明者
第4步:向勞動部申請招募許可函|招募許可函該怎麼申請?
當長照中心無法推介成功,雇主即可向勞動部提出 外籍看護工招募許可申請。
申請條件與時限
- 申請期限:需在完成推介日起 60 日內提出申請。
- 招募許可效期:有效期 9 個月。
- 新規定(112 年 12 月 15 日起):若雇主未於期限內完成外國人入國手續,無需再申請延長,仍可於 許可屆滿後 3 個月內持原許可引進或聘僱外國人。
特別提醒:若被看護者屬「特定身心障礙項目」,須在長照中心完成推介 60 日內,透過直聘中心向勞動部申請招募許可。
第5步:國外引進與國內接續看護工
一、國外引進外籍看護工
- 入境後通報
- 移工入境日起 3日內,雇主須辦理通報。
- 健康檢查
- 移工入境後 3個工作日內 必須接受健康檢查。
- 入國講習與許可
- 若移工 5年內未參加入國講習,雇主須於 入國日5日前 向勞動部申請:
- 一站式入國講習
- 聘僱許可
- 通報手續
- 若移工 5年內未參加入國講習,雇主須於 入國日5日前 向勞動部申請:
二、國內接續看護工
- 雇主於承接移工後,須在 3日內辦理通報。
三、看護工人選來源
- 仲介業者媒合
- 一般由外勞仲介公司協助雇主找到合適人選。
- 面試方式
- 多採 視訊面試,由雇主自行挑選。
- 後續辦理
- 一旦雇主選定人選,仲介會依照情況走:
- 國外引進程序
- 國內承接程序
- 一旦雇主選定人選,仲介會依照情況走:
第6步:最後一步-取得聘僱許可|如何取得聘僱許可?
- 招募與引進:依聘僱方式,可能需另申請「招募許可函」與「入國引進函」。
- 契約驗證:完成勞動契約的雙語驗證。
- 簽證申請:替外籍勞工辦理簽證入境。
- 通報與體檢:
- 國外引進:入境後 15 日內辦理聘僱許可,並於 3 日內通報、3 個工作日內健康檢查。
- 國內接續:承接日起 15 日內辦理聘僱許可與通報。
- 健保與健康檢查:依規定於聘僱滿 6、18、30 個月的前後 30 日內,至指定醫院辦理健康檢查。
委託仲介公司有哪些優缺點?
優點
- 方便:仲介熟流程、懂法規,出錯機率低。
- 省事:文件、行政流程他們幫你跑,不用傷腦筋。
- 溝通橋樑:遇到語言或文化不通,仲介會幫你居中協調。
- 全方位支援:像是健康檢查提醒、糾紛處理、換人都有人幫忙。
缺點
- 需要額外費用:仲介費不便宜,通常是一次性的幾萬元。
- 挑人有限:要配合仲介安排,有時不一定找到你心中最理想的人選。
外勞仲介適合誰?
- 第一次請外勞,不熟流程
- 沒時間處理行政手續
- 想把風險降到最低
- 希望有人幫忙處理突發狀況
外勞仲介 vs 直聘比較表
項目 | 外勞仲介 | 外勞直聘 |
成本 | 需支付仲介費 | 可省仲介費 |
行政流程 | 仲介代辦,快速省時 | 雇主自行跑流程,易出錯 |
風險控管 | 仲介協助,風險較低 | 法規、文件錯誤風險高 |
選人自由度 | 受限於仲介媒合 | 由雇主自行找人, 可能透過轉出平台媒合 |
後續支援 | 仲介提供健康檢查提醒、糾紛協調、更換人選等 | 雇主自行處理 |
外籍看護費用總覽
目前請一位外籍看護的每月基本費用大約落在 23,000~26,000 元左右,這是政府訂出的最低標準,實際費用可能會因情況不同而有所調整。
請外籍看護不是只有付薪水那麼簡單,實際上,雇主每月需負擔多項固定與額外費用,以下幫你整理一覽表,讓你一眼掌握支出內容:
1. 雇主每月固定費用
項目 | 費用 (新台幣) | 說明 |
薪資 | 20,000 元/月 | 勞動部自 2022/8/10 起,家事移工月薪調整為 2 萬元。中階技術看護工為 24,000 元/月。 |
加班費 | 667 元/天 | 例:每月 4 個休假日未休,即需支付 2,668 元。 |
就業安定費 | 2,000 元/月 | 依《就業服務法》第 55 條規定,由雇主定期繳納。 |
健保費 | 約 1,384 元/月 | 依投保薪資計算,部分由看護自付(443 元),雇主負擔其餘。 |
職業災害保險費 | 54 元/月 | 勞保局季繳,雇主全額負擔。 |
2. 雇主其他必要費用
項目 | 費用 (新台幣) | 說明 |
意外保險費 | 355–495 元/年 | 必須投保 30–50 萬元以上死亡意外險,由雇主負擔。 |
仲介服務費 | 2,000 元/年 | 仲介公司每年可向雇主收取服務費。 |
登記費與介紹費 | 約 20,000 元(一次性) | 不得超過一個月薪資,包含媒合、教育訓練、緊急協助等。 |
3. 外籍看護自行負擔(移工支付)
- 仲介服務費(每月):
- 第 1 年:不超過 1,800 元
- 第 2 年:不超過 1,700 元
- 第 3 年:不超過 1,500 元
- 體檢費用:2,000 元/次(由移工負擔,或雙方協議)。
- 居留證費用:1,000 元/年(依聘僱期限計算)。
4. 其他可能費用
- 伙食費:雇主應免費提供餐食,若無法供餐,需支付伙食津貼(每日約 200–500 元)。
- 返國機票費:依契約約定,期滿返國時可能由雇主部分或全額負擔。若無明文規定,則由看護自付。
- 突發事件返國:如婚喪假返國,應依「契約自由原則」協議。
如何挑選適合的外籍看護? 這5點一定要注意!
找到合適的外籍家庭看護工,需同時考慮照護需求、家庭文化以及合法性。以下是主要評估方向:
- 語言與文化適應
- 至少能用簡單中文溝通,確保與被看護者互動順暢。
- 注意飲食文化差異,例如部分外籍看護不吃豬肉,需事先了解並安排。
- 文化適應度佳的看護,更能融入家庭,減少誤解。
- 照護經驗與專業技能
- 是否有照顧臥床、中風或失智患者的經驗。
- 能否執行翻身、餵食、復健動作。
- 是否具備基本護理、緊急處理或藥物管理能力。
- 確認專長是否符合家人需求,例如行動不便、情緒支持或特殊疾病照護。
- 體格與搬運能力
- 需能協助翻身、移動或扶持,特別適合需要高強度體力照護的病患。
- 需能協助翻身、移動或扶持,特別適合需要高強度體力照護的病患。
- 衛生與生活習慣
- 是否具備良好的個人衛生與整潔觀念。
- 是否能尊重家庭生活習慣與界線。
- 背景調查與合規性
- 仲介應提供健康檢查、工作經歷與品行證明。
- 確認無逃逸紀錄,文件齊全(工作許可、居留證)
仲介如何進行評選?
大部分雇主會透過仲介媒合外籍看護,合作時需注意:
- 選擇合法仲介:確認公司有政府核准執照,可至「勞動部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查詢系統」查看。
- 確認合約內容:簽約前仔細檢視服務內容、費用、雙方權利義務。
- 專業服務支持:優質仲介會協助處理申請流程、媒合人選、提供生活輔導與文件翻譯。
- 面試與挑選方式:常以視訊面試為主,雇主選定後,仲介再辦理國外引進或國內承接。
常見問題 Q&A
外籍看護一個月多少?
在台灣聘請外籍看護每月費用約 25,000~35,000 元,包含基本薪資(20,000 元起)、加班費、健保費、就業安定費、職災保險等。若未供餐,還需額外支付 伙食津貼(約 2,500~3,000 元)。實際金額會因加班天數、是否補貼伙食、仲介費及政府規定而異。
外籍看護哪個國家好?
台灣常見的外籍看護來自 印尼、越南、菲律賓,各有優勢:
- 印尼:數量最多、較溫和聽話,宗教習慣需尊重(多為穆斯林)。
- 越南:學習能力強、適應快,語言接近中文,溝通較容易。
- 菲律賓:外語能力佳、護理背景多,適合照顧失智或特殊病患。
選擇時可依照照護對象的需求(如語言、飲食、病情)與家庭偏好來決定。
外籍看護 薪水怎麼給?
外籍看護的薪水通常由雇主每月直接 以現金或匯款方式給付,可依雙方約定支付。根據規定:
- 最低月薪為 20,000 元(依勞動部公告)。
- 薪資需以 新台幣支付,並由雇主提供 薪資明細或收據簽章。
- 若有加班、伙食津貼或補貼,也應一併列入薪資明細中。
- 建議每月固定時間支付,並由看護簽名確認,以保留證明。
什麼條件可以請外籍看護?
- 持有身心障礙證明
- 依照評估量表結果:證明被看護人有「全日照護」、「嚴重依賴照護」或「輕度以上依賴照護」
- 長照 2.0 使用者:已連續使用居家照護、日間照顧、家庭托顧等服務滿 6 個月以上。
- 年齡滿80歲以上:無醫療或長照照顧服務證明,持身分證明文件者。
外籍看護一個月休幾天?
根據勞動部規定,外籍看護應有每週至少休息一天,也就是 每月休息 4 天。但實際上:
- 若雇主與看護雙方協議繼續工作,應支付 加班費(約 667 元/天)。
- 若完全不給休假,雇主可能違法,會被處以罰鍰。
為保障雙方權益,建議依規定給予休假,並協商好加班或補休方式。
外籍看護可以做家事嗎?
外籍看護的主要工作是「照顧被看護者的生活起居」,不是做一般家事。但根據勞動部規定:
- 可以做與照顧有關的家事,例如:洗被看護者的衣服、煮飯、打掃其房間。
- 不可要求做全家的家務,如:打掃整棟房子、照顧其他家庭成員、接送小孩等。
若雇主強迫看護超出職責,恐違反聘僱規定,可能遭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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